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8-10

关于征求《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2020年全省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惠府〔2019〕60号)文件要求,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发展情况,我局对《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8〕1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818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kjjgx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住房公积金中心10楼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反馈”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1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新科 余嘉鹏 2808179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doc